根據衡陽市人民政府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衡政辦發〔2024〕17號)和《關于"舉辦2024年衡陽市秋季房地產展示交易會"的請示》(衡建〔2024〕157號)批示精神,現就2024年衡陽市秋季房地產展示交易會購房契稅財政補貼(以下簡稱財政補貼)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貼申請條件及對象
(一)購買2024年秋季房交會參展樓盤的新建商品房(以下簡稱新房),且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購房人:
1.其購買的新房為此次房交會參展樓盤在中心城區(不含南岳區)的新建商品住宅、公寓、商鋪、車位車庫;
2.房屋網簽時間在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
3.房屋網簽備案并繳納契稅辦理時間為從網簽時間起兩個月以內期間。
(二)參與"以舊換新"且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的購買二手房(以下簡稱舊房)和新房購房人:
1.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間與市中心城區(不含南岳區)房地產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了新房認購協議(以下簡稱認購協議),且在此期間將購買新房意向定金(以下簡稱意向定金)繳存進衡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指定的監管賬戶(戶名:衡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賬號:438191 888013 000114 376);
2.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間與衡陽市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本人在中心城區(不含南岳區)的舊房交易置換協議(以下簡稱置換協議);
3.其出售的舊房在簽訂置換協議5個月以內售出(以辦理好不動產登記證時間為準),并在舊房售出一個月以內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網簽,網簽后兩個月內辦理網簽備案手續并繳納契稅;
4.向衡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申報完成參與"以舊換新"備案手續,取得2024年衡陽市秋季房交會期間"以舊換新"資格確認單。
二、補貼標準
(一)對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購買衡陽市2024年秋季房交會市中心城區(不含南岳區)參展樓盤新房的給予財政補貼,補貼標準為所交契稅金額的100%。
(二)對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參與"以舊換新"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舊房和新房購買人給予財政補貼,補貼標準為所交契稅金額的100%。
三、辦理"以舊換新"資格確認單和購房補貼現場提交資料
取得2024年衡陽市秋季房交會期間"以舊換新"資格確認單:
1.舊房賣方身份證復印件(校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委托公證書原件);
2.認購協議原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登錄衡陽市住房保障中心網站(http://m.138563.com/zbzx/)上傳或申請人現場提交】;
3.置換協議原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登錄衡陽市住房保障中心網站(http://m.138563.com/zbzx/)上傳或申請人現場提交】;
4.意向定金轉賬憑證原件。
(二)購買新房的:
1.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校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購房人身份證原件);
2.網簽合同首頁復印件(網簽合同編號);
3.納稅憑證原件;
4.購房人銀行卡復印件并注明開戶行全稱。
(三)購買舊房的:
1.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校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委托公證書原件);
2.不動產權屬證書復印件(校原件);
3.納稅憑證原件;
4.購房人銀行卡復印件并注明開戶行全稱。
四、申報期限
(一)辦理2024年衡陽市秋季房交會期間"以舊換新"資格確認單,其申報時間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期間。
(二)購買2024年秋季房交會參展樓盤的新房符合補貼條件,契稅財政補貼申報時間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元月20日工作日期間。
(三)2024年衡陽市秋季房交會期間參與"以舊換新"購買新房和舊房符合補貼條件,契稅財政補貼申報時間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間。
五、申報地點
衡陽市政務服務中心(衡陽市蒸湘區華新大道17號)三樓E區E28-E31號窗口。
六、申報方式
現場受理。窗口受理點排隊取號依次辦理。
咨詢電話:0734—8969080
溫馨提示:
1.意向定金,如舊房在5個月內售出的,則經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轉給意向新房開發企業;如舊房在5個月內未售出的,則經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退還意向新房購房人。
2.購房補貼資料申請受理后,需經市財政審核并報市政府審批同意,預計補貼資金到賬時間為六個月,請耐心等候。
衡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衡陽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