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1年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現(xiàn)向社會公布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內容涵蓋中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主動公開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1年共主動公開信息107條,其中機構信息6條,占公開信息總數(shù)的5%;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信息6條,占公開信息總數(shù)的5%;財政信息12條,占公開信息總數(shù)的11%;工作動態(tài)信息83條,占公開信息總數(shù)的78%,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2.公開形式及公開信息目錄。中心一直通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衡陽日報、電臺、電視臺及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及時公開中心在住房公積金歸集、匯繳、支取及貸款等各項業(yè)務的服務承諾及辦事流程,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并向全社會及廣大繳存干部職工公布了中心的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市本級各科室、縣(市)區(qū)管理部聯(lián)系電話及省、市級監(jiān)督投訴電話等內容。 3.重點公開內容。2011年我中心對廣大繳存干部職工非常關心的住房公積金熱點、焦點信息進行了全方位的公開。一是基本信息全面公開:①中心機構設置、工作職能、領導分工、聯(lián)系方式;②規(guī)范性文件、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③中心歸集、貸款、支取辦事指南,行政許可的事項的概述、法定依據(jù)、辦理流程、申請材料、前置條件等;④工作動態(tài)信息;⑤其他應主動公開的信息等基本信息及時通過中心網站、報紙、媒體、政府公共信息網等公開、準確、詳細的進行了發(fā)布或公示。二是動態(tài)信息及時公開:對中心基本信息進行的程序化調整或變更、或需補充說明的事項等各種公務信息,及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的調整,我們也通過中心網站、政府政務信息網在第一時間公開,并作出明確的解釋說明。三是監(jiān)督舉報方式跟進公開。為方便廣大繳存干部職工和社會監(jiān)督,我們向社會公布了投訴舉報受理部門、電話號碼及在中心網站留言等方式,方便并歡迎廣大繳存職工以各種形式參與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舉報,并及時了解中心的處理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中心2011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請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咨詢處理情況 2011年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咨詢34320人次。 中心2011年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訪問量為706275人次。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1年,針對中心的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 針對中心的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本中心沒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我們將對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新情況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方法,全面深入推進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的服務人民群眾。2012年,我們將進一步改進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繼續(xù)完善責任明確、運轉協(xié)調、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圍繞本中心的中心工作,及時掌握并回應廣大繳存職工關心的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努力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時效性,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認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結合新情況、新形勢和廣大職工的新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措施,規(guī)范信息公開及上報流程,嚴格時限要求,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三)加強基礎性工作。完善及改進中心網站的軟、硬件設施,加強中心網站硬件的維護及升級,提高軟件的基礎服務效能,加強中心各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配合力度,以保障中心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快速推進。中心將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加強對住房公積金各項政策的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知度,充分發(fā)揮中心信息公開工作對衡陽經濟社會發(fā)展以及為人民服務的作用。 八、附表 1.主動公開情況統(tǒng)計 指 標 單位 數(shù) 量 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條 107 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條 107 新增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條 6 2.依申請公開情況統(tǒng)計 指 標 單位 數(shù) 量 申請總數(shù) 條 / 其中:1.當面申請數(shù) 條 / 2.傳真申請數(shù) 條 / 3.電子郵件申請數(shù) 條 / 4.網上申請數(shù) 條 / 5.信函申請數(shù) 條 / 6.其他形式申請數(shù) 條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條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條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條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shù) 條 / 其中:(1)非《規(guī)定》所指政府信息數(shù) 條 / (2)“信息不存在”數(shù) 條 / (3)“非本部門掌握”數(shù) 條 / (4)“申請內容不明確”數(shù) 條 / (5)“免予公開范圍 條 / (6)“免予公開范圍 條 / (7)“免予公開范圍 條 / (8)“免予公開范圍 條 / (9)“免予公開范圍 條 / (10)“免予公開范圍 條 / (11)其它原因 條 / 注:免予公開范圍指《規(guī)定》第十條所列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 3.咨詢情況統(tǒng)計 指 標 單位 數(shù) 量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shù) 條 128497 網上咨詢數(shù) 人次 1777 現(xiàn)場接待人數(shù) 人次 21120 咨詢電話接聽數(shù) 人次 105600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人次 706275 4.申訴情況統(tǒng)計表 指 標 單位 數(shù) 量 行政復議數(shù) 件 / 行政訴訟數(shù) 件 / 行政申訴數(shù) 件 / 其中:對本部門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shù) 件 /
一、概述
2011年,我中心在衡陽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結合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實際,采取多種措施,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chuàng)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使中心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中心班子高度重視,確定了中心綜合科作為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部門,成立了由中心主任楊輝為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中心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小組,在全中心范圍內進行了動員部署,建立了中心各科室、縣(市)區(qū)管理部通訊員信息上報制度,就中心網站及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保障了我中心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提高信息公開意識。及時組織中心全體干部職工學習《條例》,明確《條例》要求,了解和掌握《條例》精神及工作程序,營造工作氛圍。同時加強對外宣傳工作。為了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信息交流工作,我中心配備了專門的信息聯(lián)絡員,結合中心各業(yè)務工作,采集突出時效性、政策性和指導性原則的信息,借助中心自有網站這一優(yōu)勢平臺向市委、市政府黨政門戶網站等不同的對象進行信息上傳公布。
(三)加強制度建設,規(guī)范信息公開工作程序。中心制定了內部信息公開流程制度,及中心綜合科信息聯(lián)絡員負責信息公開材料的撰寫、收集、整理、修改及匯總,由綜合科報中心主管副主任審核,中心主任審示后再在住房公積金網站上發(fā)布,同時上報政府黨政門戶網站各信息目錄。
(四)嚴格責任追究,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為切實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我中心規(guī)定對延誤信息公開工作、主動公開信息存在漏瞞報、不按程序辦理依申請公開等行為,堅決按照有關制度予以責任追究,并將各科室、各縣(市)區(qū)管理部的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中心對其的績效考核評分中,真正使中心的各項信息公開工作落到了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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