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購買服務不僅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體現,更是社會治理機制的重要創新。筆者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相關政策性指導文件和具體審計實踐,針對當前推動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幾點粗淺建議。
主題詞:政府購買服務問題對策
一、政府購買服務內涵以及發展歷程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2013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在公共服務領域更多利用社會力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文件指出,到2020年,要在全國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
各地根據工作實際,陸續出臺了相關細則和實施意見。如:湖南省于2014年出臺了《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先行試點、穩步推開、深化改革”的思路有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2020年1月,財政部印發《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從制度層面對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內容、實施、監督管理等進行了指導和規范。
同年7月,湖南省出臺了《湖南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以“預算約束、有序實施、以事定費、公開擇優、誠實信用、講求績效”為原則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行為,促進轉變政府職能,改善公共服務供給。
二、政府購買服務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購買服務與政府采購服務概念認識模糊
由于政策普及不夠和宣傳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地區的預算單位工作人員對政府購買服務不清楚,未實施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據了解,自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出臺至今,大部分地區的財政部門未組織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相關業務知識培訓,部分預算單位財務人員對“政府購買服務”與“政府采購服務”的概念普遍認識不清,甚至有人將“政府購買服務”直接等同于“政府采購服務”。
2、年初未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預算,但在實施過程中與政府采購服務混淆
政府購買服務是政府采購的一種,然而在實施過程中,各地雖普遍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但政府購買服務卻未包含在預算編制中,而在各單位政府采購的實際實施過程中,又包含了“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如相關養老培訓服務,會計鑒定服務等項目。
3、從購買的主客體角度來看,存在“政府困境”和“社會組織困境”
一方面,政府作為購買服務的主體,由于觀念滯后、認知偏差等因素,時常面臨購買動力不足的問題。如:每當增加新的服務事項時,不是優先考慮向市場購買,而是要求增加機構、擴充編制、聘請人員,增加部門經費。另一方面,社會組織作為購買服務的客體,由于自身培育和發展不足、合法性和信任度不夠、承接購買服務的能力欠缺等因素,使其在公共服務供給競爭中不具顯著優勢。
三、推動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可行路徑
1、轉變認知觀念,準確把握“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需求
政府引入“購買服務”機制,不僅意味著將責任分解、下放,促進政府精簡機構、提高行政服務效率,也意味著在社會服務的傳統領域引入“競爭”機制,受托機構通過激烈的市場競爭獲取服務的供給權,從而充分發揮經營管理潛能,使社會公眾更好地享受其所提供的優質服務,構建新型政社合作關系。
2、厘清概念界限,科學劃定“政府購買服務”主體范圍
一是主體不同。“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僅限于各級國家機關;而“政府采購服務”的購買主體涵蓋了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二是服務范圍不同。“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僅限于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服務;而“政府采購服務”的范圍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務。
厘清二者概念界限的目的是防止“政府購買服務”泛化,將本不屬于購買服務的事項納入實施范圍,比如:市場經營(非政府職責范疇)以及人員招聘、以勞務派遣方式用工、設置公益性崗位(應由政府直接履職)等事項,從而導致政府機關和所屬單位權責不清,既浪費財政資金,也難以保證服務質量。
3、理順管理體制,著力推動“政府購買服務”落地實施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出臺地方實施細則。財政部門應根據《湖南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要求,細化執行標準和處罰措施,通過出臺相關實施細則等方式推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落實落細。
二是創新運行模式,著力提升規范化水平。可借鑒其他地市“政府承擔、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評估兌現”等經驗做法,并結合我市發展實際,切實開展以“預算約束、以事定費、公開擇優、誠實信用”為基本原則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同時,注重過程監管,提高綜合績效。行業主管部門、購買主體及財政部門應加強政府購買服務績效管理,完善績效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績效執行評估,不斷提高政府購買的服務質量和效益,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承接主體選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
三是加強資源整合,多渠道拓寬資金來源。首先,財政部門在布置年度預算編制工作時,應當對購買服務相關預算安排提出明確要求,在部門預算編報時制定專門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支出預算表。其次,購買主體應當做好購買服務支出與年度預算、中期財政規劃的銜接,簽訂購買服務合同時,應當確認涉及的財政支出已在年度預算或中期財政規劃中足額安排。除此之外,還應通過政府補息、以獎代補、信用擔保、稅收減免等方式,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從而不斷拓寬購買服務投資渠道。(衡陽市審計局 王振旭 李青云 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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