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第390號建議的會辦意見
衡司建會〔2024〕1號(B類)
市委政法委:
何榮輝代表提出的《關于以向善的力量引領模范好人參與基層糾紛治善的建議》收悉,現將我局辦理意見函告如下,請綜合后一并答復代表。
一、加強隊伍建設,積極推進模范好人參與人民調解工作。通過推薦、自薦等方式,遴選并吸收熱心公益事業、愿意從事調解工作的模范好人加入人民調解組織,為模范好人參與基層治善、治理提供更廣闊的空間和更大的平臺。現已與部分模范好人取得通聯,推薦他們到駐地調解委員會加入人民調解組織。依據各地調解會實際,積極探索實施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優先招聘具有心理咨詢師、律師、教師、醫師等專業背景的模范好人成為專職人民調解員。
二、強化管理培訓,不斷提升模范好人調解業務能力。充分發揮好各級調解組織的引領作用,加強對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指導管理、教育培訓和服務監督,不斷增強人民調解員的責任意識和業務水平。積極推薦模范好人調解員參加省級業務培訓,市級每年按比例安排輪訓,縣級每年安排模范好人調解員全員參加業務培訓,做到全員參訓,整體提高。
三、落實工作保障,充分激發調解隊伍生機活力。認真落實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和有關規定,加大協調力度,推動落實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按照《湖南省人民調解案件“以獎代補”管理辦法》執行)及人民調解員培訓、表彰經費,保障足額到位。
四、加強模范好人調解宣傳工作。廣泛利用多媒體、法治文化廣場、法治公園等陣地和載體,采用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表現形式和展示方法,大力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積極挖掘模范好人調解成功案例,表彰調解員先進事跡,培育模范好人“金牌調解員”,營造“有糾紛找調解”的濃厚社會氛圍,不斷增強模范好人調解工作的群眾參與度、認可度和社會影響力。
衡陽市司法局
2024年5月8日
責任領導:林小紅 承 辦 人:劉麗麗
聯系電話:0734-8193421
抄 送:市人大聯工委,市政府辦。
衡陽市司法局辦公室 2024年5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