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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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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衡陽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便利化"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來源:政策法規科 發布時間:2021-06-08


衡公開辦函〔2021〕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兩區一園、衡山科學城: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真抓實干督查激勵措施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營商環境優化年"工作任務,為進一步推動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現將《衡陽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便利化"攻堅行動方案》印發給大家,請遵照執行。



                                 

              衡陽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小組辦公室

202168          


衡陽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便利化"攻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扎實推進"一體兩翼"發展,加快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現代產業強市和最美地級市,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服務效能,響應全市"營商環境優化年"行動,結合我市政務服務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工作目標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真抓實干督查激勵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18號)、《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真抓實干激勵措施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務函〔2021〕15號)、《衡陽市2021年"營商環境優化年"行動方案》(衡辦〔2021〕10號)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雙對標"和"指標長"制度為抓手,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造"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服務質量優、群眾獲得感強"的一流營商環境,助推全市營商環境排名大踏步向前躍進。

主要舉措

全面推進放管服改革

1.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推動各部門全面貫徹落實《2021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湘政辦函〔202129號)。持續建立健全統籌推進機制,細化實化落地舉措,總結并復制推廣改革典型經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2.加快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持續完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等,按照省級設定的標準,統一規范市、縣、鄉、村同一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申請材料等要素,實現政務服務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8月底前完成)

3.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直部門及縣市區與企業和群眾密切相關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應進盡進"。推進政務服務綜合窗設置,按照相對集中辦理原則,設置市場準入、工程建設項目、房屋交易、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公積金、人社醫保、人才等"綜合窗"。落實審批事項分類管理工作,杜絕審批流程"體外循環"、"收發室"現象。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全面完成市、縣市區政務服務實體大廳提質改造,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管理,實現辦事大廳面積達標、布局合理、設施完善、環境整潔、管理有序、辦事高效、群眾滿意,并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深度融合。(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4.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諾制、企業法人承諾制。在生產許可、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土地出讓、證明事項、群眾辦事等重點領域,明確實施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實現政府定標準、企業(個人)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嚴懲戒。(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5.加強鄉鎮政務服務能力標準化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實現鄉鎮(街道)場地建設標準化,確保事項、人員進駐到位,授權到位,高頻民生事項一站式辦理到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6.精準化精細化放權賦能。按照"應放盡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非必要取消"原則,繼續推進跨部門、跨領域審批事項全鏈條整體下放和取消。開展縣、鄉、園區放權賦權"回頭看",抓好問題整改,確保全面精準落地。推進各級各部門在下放審批監管事項時同步下沉相關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合理分配監管資源,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基層承接能力。(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擦亮"一件事一次辦"工作名片

7.高水平推進"一件事一次辦",豐富應用場景,打造與"最小顆粒度"成果相結合的智能導辦升級版,擦亮企業歡迎、群眾滿意的工作名片。鞏固深化跨層、跨域辦理成果,全面推進第三批"一件事一次辦"事項落實落地。(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8.推行政務服務"四減"。以"一件事一次辦"為抓手,大力實施審批服務事項減材料、減時間、減程序、減跑動。逐一梳理審批服務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申報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復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復收取,電子證照材料一律從基礎數據庫中調用,政府核發的和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業編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強制委托中介機構編制。實現辦事材料在現有基礎上平均再壓減25%以上,平均法定辦理時限提速率達90%以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9.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一件事一次辦"系統和小程序應用業務工作,推動小程序與各級政務服務系統互聯互通,推行"單點登錄、全省漫游、無感切換、精準到達、全程網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0.持續推進政策兌現"一件事一次辦",探索在人才引進、政府采購等領域進行審批鏈條再造和環節重構,不斷拓展"一件事一次辦"應用領域。(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1.探索推行極簡審批,印發極簡審批事項清單,深化審批流程再造;加快涉及的電子證照庫、接口等數據對接,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則,分批次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秒批"。(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2.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跨域通辦""全程網辦"。優化線下"跨域通辦"窗口和一體化平臺"跨域通辦"服務專區,暢通郵政寄遞渠道,完善"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通辦模式,強化數據支撐,加強電子證照跨省互認,加快推進高頻事項"跨域通辦"。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

13.推動"數字政務"建設、推進數據融合共享。制定實施"數字政務"建設方案,按照國省要求完成各部門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對接,實現"系統通、數據通、業務通"。將數據有序融合并分級分類供各部門、各縣市區使用,有效滿足各級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需求。逐步推進高頻事項全程"網上辦""掌上辦",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力爭達到100%,網上辦理深度三級以上(含三級)事項比例達到 85%以上。出臺電子證照管理辦法,推動自然人、法人、戶籍、不動產、社保卡、營業執照等高頻證照的照面信息采集匯聚入庫、證照電子化以及多形式的互認共享應用,推動實現50%以上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結果電子化。探索推行 RPA(機器人流程自動化)技術,通過前端自動化錄入方式,解決事項"二次錄入"問題。(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 年前完成)

14.完善"互聯網+監管"工作建設運維機制,強化"互聯網+監管"系統應用,推動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實現"一處發現、多方聯動、協同監管"。推動全市監管事項目錄"一張網"全覆蓋,監管事項實施清單填報完成率達100%。常態化歸集監管數據,持續提升監管行為數據覆蓋率和準確率。建立"互聯網+監管"系統運行、管理機制,明確系統運維主體,發揮系統作用。(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長期實行

15.加快網上"中介超市"建設、規范運行和日常監督管理,推進第三方機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組織各類第三方機構入駐網上"中介超市",制訂"中介超市"操作細則,建立可分類精準查詢的中介機構信息數據庫,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方便企業辦事。以區塊鏈技術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務信用評價、懲戒和淘汰機制,各市直相關部門加強對第三方機構服務行為的指導、組織和監督。推動已發布的市財政付費的中介服務項目和事項全部在"中介超市"辦理采購。探索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事項納入"中介超市"辦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四)持續創新"網上政府"

16.完善政府網站辦事服務功能,持續暢通互動交流渠道,引導網民有序參與"網上政府"治理,增強用戶黏性。

17.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繼續強化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深化數據融通、服務融通、應用融通,實現"搜索即服務"等智能化功能。嚴格網站開辦整合流程,規范域名管理,推進集約整合,將"應納入監管未納入、應整合未整合、應關停未關停"網站監管情況作為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和市、縣各部門績效評估重要依據。推動政府門戶網站與政務服務網深度融合,實現數據同源、服務同根。全面清理"僵尸號",一個單位原則上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政務新媒體賬號。嚴格落實好政務新媒體賬號開設、變更、注銷備案制度。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行行政效能建設

18.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建立"創業管家"服務體系和標準規范,推進"幫代辦"、"電子監察"和"好差評"全覆蓋,推動行政效能電子監管工作不斷精準化、規范化、系統化,發揮"紅黃牌"預警糾錯功能,推動各級各部門壓縮承諾時限,著力提升行政審批和政務咨詢時效度。完善"好差評"制度,持續提升評價覆蓋率、群眾實際評價率、差評有效處置率、數據匯集及時準確率和結果運用率,讓辦事群眾"愿評""敢評""辦完即評",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

19.加快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并優化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對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部署安排,持續加強衡陽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整合和能力建設,打造便捷、高效、規范、智慧的政務服務"總客服",有效提升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滿意度、獲得感。

20.提高工單辦理實效。配合省政務局做好市級受辦網絡及國家、省、市三級網上順暢流轉的通道完善工作。做好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人民網、書記市長信箱、政協云等受理渠道的工單咨詢投訴辦理,加大網民來信辦理督辦力度,不斷提高留言辦理質效,確保群眾咨詢問題5個工作日回復,力爭簡單常見問題1個工作日回復。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六)深化政務公開

21.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各類規劃。按國省要求,規范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市、縣兩級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專欄,主動公開本地區"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空間規劃、區域規劃等,歸集整理和主動公開歷史規劃 (計劃),并鏈接到省"十四五"規劃公開專欄。進行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及時編發基層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并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基曇政務公開專欄。在市、縣政務服務大廳和 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設立線下、線上政務公開窗口,為企業群眾提供政策咨詢查閱、辦事服務指引、指導申請公開服務。

22.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全市主動公開的規范性文件均要按照"誰發布、誰解讀"要求,在文件公開的同時配套發布兩種形式以上的政策解讀。在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統一公開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根據立改廢情況動態更新效力狀態,推動本區域內各部門及時、規范、準確編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長期實行

(七)推動惠企政策落地

23.加強問題交辦和處理。打造"12345+營商環境"模式,在12345熱線大廳開設2個營商環境專席,在12345熱線管理平臺開設"營商環境"主題模塊。解答市民和企業咨詢,廣泛收集群眾和企業投訴建議,重點受理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和堵點、痛點問題。實施臺賬管理和銷號制度,對經查實違反《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和不按時完成問題交辦的單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將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4.抓好惠企政策兌現實施。對應給予企業的補貼資金、獎勵資金兌現情況開展全面清理和整改,對暫未兌現的,要明確時限分批分步驟堅決兌現到位。逐步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試點,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開展政策執行效果評估,對評估結果予以通報。進一步強化惠企專窗服務功能,與政策兌現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應進盡進",實行惠企政策兌現"一窗申報、一網通辦、一次告知、一次兌現"。(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八)進行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5.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模式。進一步優化市、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綜合窗口功能,持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通過前臺受理、后臺審核,由綜合窗口統一收件、出件,提供免費幫代辦服務,并嚴格效能監管,杜絕體外循環,實現"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嚴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辦理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審批,統一使用全省統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開展審批,禁止線下審批、線上補錄,防止出現審批逾期、征詢逾期、秒批等問題。積極推進聯合審圖、聯合驗收、告知承諾等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實施"拿地即開工"、"交房即交證"改革,推進"用地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底前完成)

26.壓縮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流程。推行市政公用服務"一站通辦",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水電氣網等業務報裝綜合窗口,"一站式"辦理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信、廣播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將市政公用服務報裝全過程辦理納入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的市政公用服務平臺實施網上辦理,實現一窗受理、一次申請、一網通辦,同步獲得用水、用電、用氣等服務。電力高壓客戶辦理環節壓減為4個,低壓客戶辦電環節壓減為3個。用水用氣接入報裝業務環節壓縮至3個以內,申請材料壓縮至2件以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水務投、國網衡陽供電公司、市天然氣公司等相關涉及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27.優化外線施工辦理環節。對涉及外線施工的許可環節實行并聯審批,外線工程審批實行一張表單、容缺受理、并聯審批、一網通辦,審批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小型工程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行業不合理收費,嚴格按程序、按標準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等費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城管執法局、國網衡陽供電公司等相關涉及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任組長,相關分管副職任副組長的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優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負責局"優化辦"日常事務。各相關科室和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將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納入2021年度重點工作,對方案中的具體任務制定實施細則,做到理清任務、細化舉措、責任到人、明確時限。

(二)加強協調聯動。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優化工作涉及諸多業務科室和單位,是系統性、全局性工作,必須加強各相關科室和單位的協調聯動,共同推進此項工作。全局全年至少召開兩次優化營商環境專題會議;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全年分上、下半年組織兩次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題培訓。

(三)加強監督考核。堅持問題導向,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負責,對市優化辦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交辦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定期督辦,對執行不力、擔當不足的責任科室和單位通報問責,對辦事效率高、質量好的責任科室和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并將監督結果納入局系統年度績效考核體系中。


附件: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便利化"攻堅行動方案任務分解表

附件:

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便利化"攻堅行動方案任務分解表


序號

工作要點

主要任務

涉及單位

完成時限

一、全面推進放管服改革


1

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

推動各部門全面貫徹落實《2021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湘政辦函〔2021〕29號)。持續建立健全統籌推進機制,細化實化落地舉措,總結并復制推廣改革典型經驗。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底前完成


2

加快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

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持續完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等,按照省級設定的標準,統一規范市、縣、鄉、村同一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申請材料等要素,實現政務服務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8月底前完成


3

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市直部門及縣市區與企業和群眾密切相關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應進盡進"。推進政務服務綜合窗設置,按照相對集中辦理原則,設置市場準入、工程建設項目、房屋交易、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公積金、人社、醫保、人才等"綜合窗"。落實審批事項分類管理工作,杜絕審批流程"體外循環"、"收發室"現象。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全面完成市、縣市區政務服務實體大廳提質改造,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管理,實現辦事大廳面積達標、布局合理、設施完善、環境整潔、管理有序、辦事高效、群眾滿意,并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深度融合。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4

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諾制、企業法人承諾制

在生產許可、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土地出讓、證明事項、群眾辦事等重點領域,明確實施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實現政府定標準、企業(個人)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嚴懲戒。

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底前完成


5

加強鄉鎮政務服務能力標準化建設

出臺《關于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實現鄉鎮(街道)場地建設標準化,確保事項、人員進駐到位,授權到位,高頻民生事項一站式辦理到位。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底前完成


6

精準化精細化放權賦能

按照"應放盡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非必要取消"原則,繼續推進跨部門、跨領域審批事項全鏈條整體下放和取消。開展縣、鄉、園區放權賦權"回頭看",抓好問題整改,確保全面精準落地。推進各級各部門在下放審批監管事項時同步下沉相關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合理分配監管資源,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基層承接能力。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底前完成


二、擦亮"一件事一次辦"工作名片


7

高水平推進"一件事一次辦"

豐富應用場景,打造與"最小顆粒度"成果相結合的智能導辦升級版,擦亮企業歡迎、群眾滿意的工作名片。鞏固深化跨層、跨域辦理成果,全面推進第三批"一件事一次辦"事項落實落地。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8

推行政務服務"四減"

以"一件事一次辦"為抓手,大力實施審批服務事項減材料、減時間、減程序、減跑動。逐一梳理審批服務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申報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復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復收取,電子證照材料一律從基礎數據庫中調用,政府核發的和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業編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強制委托中介機構編制。實現辦事材料在現有基礎上平均再壓減25%以上,平均法定辦理時限提速率達90%以上。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9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一件事一次辦"系統和小程序應用業務工作

推動小程序與各級政務服務系統互聯互通,推行"單點登錄、全省漫游、無感切換、精準到達、全程網辦"。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0

持續推進政策兌現"一件事一次辦"

探索在人才引進、政府采購等領域進行審批鏈條再造和環節重構,不斷拓展"一件事一次辦"應用領域。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1

探索推行極簡審批

印發極簡審批事項清單,突出"減流程、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深化審批流程再造;加快涉及的電子證照庫、接口等數據對接,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則,分批次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秒批"。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2

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跨域通辦""全程網辦"

優化線下"跨域通辦"窗口和一體化平臺"跨域通辦"服務專區,暢通郵政寄遞渠道,完善"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通辦模式,強化數據支撐,加強電子證照跨省互認,加快推進高頻事項"跨域通辦"。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


13

推動"數字政務"建設、推進數據融合共享

制定實施"數字政務"建設方案,按照國省要求完成各部門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對接,實現"系統通、數據通、業務通"。將數據有序融合并分級分類供各部門、各縣市區使用,有效滿足各級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需求。逐步推進高頻事項全程"網上辦""掌上辦",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力爭達到100%,網上辦理深度三級以上(含三級)事項比例達到 85%以上。出臺電子證照管理辦法,推動自然人、法人、戶籍、不動產、社???、營業執照等高頻證照的照面信息采集匯聚入庫、證照電子化以及多形式的互認共享應用,推動實現50%以上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結果電子化。探索推行 RPA(機器人流程自動化)技術,通過前端自動化錄入方式,解決事項"二次錄入"問題。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 年前完成


14

完善"互聯網+監管"工作建設運維機制

化"互聯網+監管"系統應用,推動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實現"一處發現、多方聯動、協同監管"。推動全市監管事項目錄"一張網"全覆蓋,監管事項實施清單填報完成率達100%。常態化歸集監管數據,持續提升監管行為數據覆蓋率和準確率。建立"互聯網+監管"系統運行、管理機制,明確系統運維主體,發揮系統作用。

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長期實行


15

加快網上"中介超市"建設、規范運行和日常監督管理

推進第三方機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組織各類第三方機構入駐網上"中介超市",制訂"中介超市"操作細則,建立可分類精準查詢的中介機構信息數據庫,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方便企業辦事。以區塊鏈技術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務信用評價、懲戒和淘汰機制,各市直相關部門加強對第三方機構服務行為的指導、組織和監督。推動已發布的市財政付費的中介服務項目和事項全部在"中介超市"辦理采購。探索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事項納入"中介超市"辦理。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四、持續創新"網上政府"


16

完善政府網站辦事服務功能

持續暢通互動交流渠道,引導網民有序參與"網上政府"治理,增強用戶黏性。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長期實行



17

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

繼續強化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深化數據融通、服務融通、應用融通,實現"搜索即服務"等智能化功能。嚴格網站開辦整合流程,規范域名管理,推進集約整合,將"應納入監管未納入、應整合未整合、應關停未關停"網站監管情況作為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和市、縣各部門績效評估重要依據。推動政府門戶網站與政務服務網深度融合,實現數據同源、服務同根。全面清理"僵尸號",一個單位原則上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政務新媒體賬號。嚴格落實好政務新媒體賬號開設、變更、注銷備案制度。


五、進行行政效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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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

建立"創業管家"服務體系和標準規范,推進"幫代辦"、"電子監察"和"好差評"全覆蓋,推動行政效能電子監管工作不斷精準化、規范化、系統化,發揮"紅黃牌"預警糾錯功能,推動各級各部門壓縮承諾時限,著力提升行政審批和政務咨詢時效度。完善"好差評"制度,持續提升評價覆蓋率、群眾實際評價率、差評有效處置率、數據匯集及時準確率和結果運用率,讓辦事群眾"愿評""敢評""辦完即評",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19

加快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并優化工作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對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部署安排,持續加強衡陽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整合和能力建設,打造便捷、高效、規范、智慧的政務服務"總客服",有效提升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滿意度、獲得感。


20

提高工單辦理實效

配合省政務局做好市級受辦網絡及國家、省、市三級網上順暢流轉的通道完善工作。做好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人民網、書記市長信箱、政協云等受理渠道的工單咨詢投訴辦理,加大網民來信辦理督辦力度,不斷提高留言辦理質效,確保群眾咨詢問題5個工作日回復,力爭簡單常見問題1個工作日回復。


六、深化政務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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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各類規劃

按國省要求,規范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市、縣兩級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專欄,主動公開本地區"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空間規劃、區域規劃等,歸集整理和主動公開歷史規劃 (計劃),并鏈接到省"十四五"規劃公開專欄。進行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及時編發基層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并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基曇政務公開專欄。在市、縣政務服務大廳和 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設立線下、線上政務公開窗口,為企業群眾提供政策咨詢查閱、辦事服務指引、指導申請公開服務。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長期實行



22

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解讀

全市主動公開的規范性文件均要按照"誰發布、誰解讀"要求,在文件公開的同時配套發布兩種形式以上的政策解讀。在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統一公開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根據立改廢情況動態更新效力狀態,推動本區域內各部門及時、規范、準確編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七、推動惠企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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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問題交辦和處理

打造"12345+營商環境"模式,在12345熱線大廳開設2個營商環境專席,在12345熱線管理平臺開設"營商環境"主題模塊。解答市民和企業咨詢,廣泛收集群眾和企業投訴建議,重點受理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和堵點、痛點問題。實施臺賬管理和銷號制度,對經查實違反《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和不按時完成問題交辦的單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將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4

抓好惠企政策兌現實施

對應給予企業的補貼資金、獎勵資金兌現情況開展全面清理和整改,對暫未兌現的,要明確時限分批分步驟堅決兌現到位。逐步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試點,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開展政策執行效果評估,對評估結果予以通報。在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政策兌現專窗,進一步強化專窗服務功能,與政策兌現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應進盡進",實行惠企政策兌現"一窗申報、一網通辦、一次告知、一次兌現"。

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底前完成


八、進行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5

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模式

進一步優化市、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綜合窗口功能,持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通過前臺受理、后臺審核,由綜合窗口統一收件、出件,提供免費幫代辦服務,并嚴格效能監管,杜絕體外循環,實現"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嚴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辦理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審批,統一使用全省統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開展審批,禁止線下審批、線上補錄,防止出現審批逾期、征詢逾期、秒批等問題。積極推進聯合審圖、聯合驗收、告知承諾等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實施"拿地即開工"、"交房即交證"改革,推進"用地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

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底前完成


26

壓縮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流程

推行市政公用服務"一站通辦",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水電氣網等業務報裝綜合窗口,"一站式"辦理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信、廣播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將市政公用服務報裝全過程辦理納入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的市政公用服務平臺實施網上辦理,實現一窗受理、一次申請、一網通辦,同步獲得用水、用電、用氣等服務。電力高壓客戶辦理環節壓減為4 個,低壓客戶辦電環節壓減為3個。用水用氣接入報裝業務環節壓縮至3個以內,申請材料壓縮至2件以內。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水務投、國網衡陽供電公司、市天然氣公司等相關涉及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27

優化外線施工辦理環節

對涉及外線施工的許可環節實行并聯審批,外線工程審批實行一張表單、容缺受理、并聯審批、一網通辦,審批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小型工程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行業不合理收費,嚴格按程序、按標準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等費用。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城管執法局、國網衡陽供電公司等相關涉及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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