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政策法規科 發布時間:2021-04-06
| 一、基本信息 | ||||
| 1 | 事項名稱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 2 | 法定辦結時限 | 20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 | 15工作日 |
| 3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辦理形式 | 網上辦理 |
| 4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2 | 數量限制 | 無 |
| 5 | 必須現場辦理原因 | 需現場核驗原件材料。 | 是否收費 | 否 |
| 6 | 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 否 | 是否網辦 | 是 |
| 7 | 網辦地址 | http://fwp.safea.gov.cn/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否 |
| 8 | 是否進駐政務中心 | 否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 9 | 委托部門 | 衡陽市科學技術局 | 是否告知承諾制 | 否 |
| 10 | 實施主體 | 衡陽市科學技術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11 | 法律依據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2013年國務院令第637號) | ||
| 12 | 法律依據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2012年主席令第五十七號) | ||
| 13 | 法律依據3 | 《國家外國專家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 (外專發〔2017〕40號) | ||
| 14 | 法律依據4 | 《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印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暫行)的通知》(外專發〔2017〕36號) | ||
| 二、審批信息 | ||||
| 1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權力來源 | 法定 |
| 2 | 審批服務形式 | 網上辦 | 業務系統 | 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 |
| 3 | 通辦范圍 | 無 | 聯辦機構 | 無 |
| 4 | 事項狀態 | 使用中 | 事項版本 | 1 |
| 三、受理標準 | ||||
| 受理范圍 | ||||
| 1 | 服務對象 |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行政機關 | ||
| 2 | 面向法人事項主題分類 | 人力資源 | ||
| 3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題分類 | 無 | ||
| 4 | 申請內容 | 本行政許可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申請和辦理。 | ||
| 受理條件 | ||||
| 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受理機構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受理單》。 | ||||
| 四、辦理流程 | ||||
| 1.預審、受理 | 時限:5個工作日 | 受理人:蔡柏林 | ||
| 對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申請進行受理,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受理單》;對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據,并出具加蓋行政許可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書。 | ||||
| 審核許可申請是否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依照辦事指南中的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材料齊全;核對每項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是否內容規范、符合要求。 | ||||
| 2.審查 | 時限:5個工作日 | 審查人:陳震平 | ||
| 審查通過后,在線生成《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 ||||
| 對照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申領《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均需在現場核驗護照,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原件、工作資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證明、最高學位證書證明等原件。 | ||||
| 3.決定 | 時限:3個工作日 | 決定人:鄒錕 | ||
| 符合條件、標準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不符合條件、標準的,作出不予許可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 ||||
| 對照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 ||||
| 4.制證 | 時限:2個工作日 | 制證人:蔡柏林 | ||
| 推送制證數據信息后,打印《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 ||||
| 現場領取、交換。 | ||||
| 5.送達 | 時限:5個工作日 | 送達人:蔡柏林 | ||
| 原件審核通過的,領取《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和《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申請不符合條件的,領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 ||||
| 現場領取、交換。 | ||||
| 五、申請材料 |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形式 | ||
| 1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 | 原件/電子檔 | ||
| 2 | 最高學位(學歷)證書或行業批準文書、職業資格證明 | 原件/復印件/電子檔 | ||
| 3 | 無犯罪記錄證明 | 原件/復印件/電子檔 | ||
| 4 | 體檢證明 | 原件/復印件/電子檔 | ||
| 5 | 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 | 原件/復印件/電子檔 | ||
| 6 | 申請人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 | 原件/復印件/電子檔 | ||
| 7 | 申請人6個月內正面免冠照片 | 原件/電子檔 | ||
| 8 | 隨行家屬證明材料 | 原件/復印件/電子檔 | ||
| 9 | 申請人所持簽證(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許可 | 原件/復印件/電子檔 | ||
| 六、咨詢監督 | ||||
| 咨詢方式 | 監督投訴方式 | |||
| 衡陽市科技局專家服務科 咨詢電話:0734-8869287 | 衡陽市科技局機關黨委 投訴電話:0734-8164425 | |||
| 咨詢地址:衡陽市長豐大道33號401辦公室 | 監督投訴地址:衡陽市長豐大道33號418辦公室 | |||
| 辦公咨詢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