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2021年6月8日,某市衛生健康委衛生監督員在某醫院開展衛生監督檢查發現:1.該醫院醫療美容科患者鄭某(男,24歲),于2021年5月17日行“頭皮膿腫探查”術,該醫院不能提供手術記錄;2.該醫院綜合樓通往檢驗醫學中心的電梯右側,有1輛平板車上,車上有2個醫療廢物周轉箱,箱內堆放有4袋用醫療廢物包裝袋盛裝的檢驗后的血標本。2021年6月9日,經審批同意立案。經進一步提取證據材料并詢問相關人員,認定了該醫院存在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及在醫院內非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員現場制作了監督文書,責令該院立即改正存在的違法行為。
某醫院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及在醫院內非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的行為,違反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罰。經合議,擬決定給予某醫院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5000元的行政處罰。經審批,于2021年8月20日向該醫院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當事人表示接受并明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9月1日,向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未提出任何異議,自覺全部履行了該行政處罰,9月15日本案順利結案。
【案件評析】
《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第一條“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規范》中,只是在第三章 住院病歷書寫內容及要求中提及了關于手術記錄的相關要求,有人會產生門診手術不需要書寫手術記錄的誤解,因而忽視了對這塊內容的監督檢查。門診手術相對于住院手術來說,門診手術都是較小的手術,不需要復雜的麻醉方法,不需要住院留觀,簡單處理。有的醫院認為,如強制門診科室人員完成手術記錄會影響臨床業務開展的效率,其實門診病歷和門診手術書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不可忽視的。本案從醫院的醫療美容科門診手術室登記本入手,抽查登記的患者電腦信息登記記錄及紙質病歷,并詢問了相關人員,確認未按規定填寫患者手術記錄的違法行為。
【思考建議】
一、嚴格執行醫療質量安全相關制度。2018年4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印發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的通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制度,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和考核,嚴格執行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
二、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合執法
本案來源于1家三級醫院內的醫療美容科的監督檢查,問題尚且存在。縱觀當前的美容市場,違法采購、使用醫療美容類藥品和醫療器械,違規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互聯網醫療美容虛假信息,生活美容場所開展醫療美容活動,利用賓館酒店、居民樓違法開展醫療美容活動等情形層出不窮,違法行為愈加隱蔽,國家、省、市相關部門聯合發文開展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線行動,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在開展專項行動的過程中,需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和協作,其他部門對于工作中發現的涉及衛生行政執法的案件線索要及時通報,通力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美容服務市場,保障愛美人士的醫療美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