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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信息目錄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四)政府采購預算 (五)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三公”等經費預算說明 (八)其他事項 四、名詞解釋 五、部門預算公開表格目錄 六、公開表格附件 一、 部門職能職責 衡陽市統計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省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統計改革的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擬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縣市區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與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統計調查,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市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能源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市的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市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地方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財政安排的統計專項經費以及中央和省財政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指導全市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地區、市直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我單位現有科處室11個,在職人員57人,退休人員42人,屬市一級預算單位。下設1個副處級、4個正科級直屬單位,其中3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部門收支概況 2021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局機關及所屬二級預算單位。收入為1057.35萬元;支出為1057.35萬元運行的經費。 納入我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衡陽市城市經濟調查隊等5家歸口管理事業單位。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1057.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57.3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1057.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66.9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8.5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1.83萬元。 具體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882.35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日常公用經費、業務性商品和服務支出。 項目支出:175萬元。 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2021年度本單位年初預算數為1057.35萬元,比上年減少73.21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本部門2021年年初預算機關運行經費共安排143.25萬元,與上年度持平。 (四)政府采購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40萬元。包含:電信服務20萬元,其他服務2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057.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82.35萬元,項目支出175萬元。 (七)“三公”等經費預算: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2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7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臺。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23萬元,比上年減少4萬元,減少19.05%。其中: 1.公務接待費6萬元,與上年相同;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7萬元,較上年減少4萬元,主要是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有關要求,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減少了相關支出; 3.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相同。 (八)其他事項。 我單位無市級專項資金。 四、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財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改稱“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劃中央收入、上劃省級收入三部分構成。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 4.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五、部門預算公開表格目錄 表一:部門收支總表 表二:部門收入總表 表三:部門支出總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部門經濟科目) 表七:一般預算基本支出(政府經濟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經費預算表 表十: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表十一: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無) 表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衡陽市統計局2021) 衡陽市部門預算公開套表(衡陽市統計局2021)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衡陽市統計局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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