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小型農業水利設施管護辦法》(以下簡稱《管護辦法》),進一步規范小型農業水利設施管護工作。
《管護辦法》結合我省實際,以問題為導向,聚焦小型農業水利設施管護實踐中存在的管護主體落實不到位、管護標準不明確、管護職責不清晰等突出問題,明確相關規定,有效填補了當前我省小型農業水利設施管護工作制度方面的空白,進一步完善了管護長效機制,為推動小型農業水利設施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省水利廳將錨定“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的目標,做好政策解讀,督促指導市縣因地制宜制定實施細則,落實好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積極探索小型農業水利設施管護新模式,持續抓好抓實小型農業水利設施建設管護,為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產、發展特色農業、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的“水”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