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發布,這也是“十五五”首個中央一號文件,文件首次提出“常態化精準幫扶”,把農民增收擺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強調因地制宜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那么其中有哪些涉水要點?
一、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質量效益
(一)穩定發展糧油生產。
堅持產量產能、生產生態、增產增收一起抓,加力實施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促進良田良種良機良法集成增效,推進糧油作物大面積提單產。深入推進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
(三)加強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
分區分類高質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立項、建設、驗收和管護機制,強化資金監管,加大土壤改良和地力提升力度。推進大中型灌區現代化建設與改造,強化高標準農田渠系與灌區骨干工程銜接。健全永久基本農田優進劣出管理機制。實施新一輪黑土地保護工程,扎實推進鹽堿地綜合利用和酸化耕地治理。在確保省域內耕地保護任務不降低前提下,穩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區影響行洪安全等的不穩定耕地。
(五)強化農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開展農業氣候資源普查和區劃,加強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提高應對極端天氣能力。推進大江大河控制性樞紐、堤防達標提標和蓄滯洪區建設,強化病險水庫、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加強農田溝渠修復整治、中小河流和平原澇區治理,提升山洪溝風險管控與防洪治理能力,做好災毀設施恢復重建。加強北方地區防洪排澇體系建設,適度提高工程建設標準。加強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和農田排澇設施建設,健全救災機具配置和應急調用機制。
二、實施常態化精準幫扶
(七)健全常態化幫扶政策體系。
落實常態化幫扶責任,穩步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水平,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把常態化幫扶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實施,保持財政投入、金融支持、資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總體穩定。
(九)提升產業和就業幫扶實效。
優化產業幫扶方式,分類推進現有產業鞏固、升級、盤活、調整,發展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幫扶產業。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在省級保持基本穩定,縣級可實行差別化要求。
強化就業幫扶,做好有組織勞務輸出,用好就業幫扶車間、鄉村公益性崗位等就業渠道。繼續做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十)分層分類幫扶欠發達地區。
分別確定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完善支持政策和激勵約束機制,健全發展狀況統計監測體系。推動區域性和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三、積極促進農民穩定增收
(十三)促進農民工穩崗就業。
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
擴大以工代賑項目覆蓋范圍、建設領域和勞務報酬發放規模,鼓勵采用靈活發包方式由農村基層自主實施項目。
四、因地制宜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十五)統籌優化鄉村國土空間布局。
適應人口變化趨勢,立足主體功能定位,結合自然災害防范,統籌優化村鎮布局,提高村莊規劃質量和實效,合理確定建設重點和優先序。因地制宜完善鄉村建設實施機制,分類有序、片區化推進鄉村振興,逐步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加快補齊農村現代生活條件短板,創造鄉村優質生活空間。協同推進縣域國土空間治理,在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生態有改善前提下,穩步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分類保障鄉村發展用地。
(十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
支持小型引調水工程建設,分類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有條件的地方可推行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和專業化管護。
推動縣域基礎設施一體化規劃建設管護,健全農村基礎設施管護長效機制。
(十八)一體化推進鄉村生態保護修復。
持續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以釘釘子精神解決好農村改廁、垃圾圍村等問題,完善農村廁所社會化管護服務體系,改善村容村貌,建設美麗鄉村。因地制宜選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優化調整低效無效污水處理設施,加快消除農村黑臭水體。
推廣綠色生產和節水灌溉技術,發展生態低碳農業。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系統治理,推進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強畜禽養殖糞污和海水養殖生態環境問題綜合治理。
加強重要江河湖庫系統治理和生態保護,推進重點流域、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堅定做好長江十年禁漁。
全面推進“三北”工程建設,推廣以工代賑等項目實施方式,鞏固擴大防沙治沙成果。
(二十)建設平安法治鄉村。
統籌做好農村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道路交通、有限空間、燃氣、消防、房屋等重點領域安全風險,加強溺水等涉險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五、強化體制機制創新
(二十三)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
用足用好專項債、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農村領域重大項目建設。
(二十四)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
科學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落實轉移支付、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發展壯大鄉村人才隊伍,激勵各類人才下鄉服務和創業就業。加強鄉村產業帶頭人和鄉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農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