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提復〔2024〕3號(A類)
羅人愷等9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設立海歸創業孵化基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按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深入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規〔2023〕5號)文件要求,不斷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培育與建設管理。具體措施如下:
一、全面推行基地信息化管理
依托省平臺建立全省創業孵化基地信息庫和在孵創業實體信息庫,各創業孵化基地和在孵創業實體要及時更新單位基本信息、運營管理信息等,確保各項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為基地建設運營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數據支撐。各創業孵化基地要通過省平臺對創業項目、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從評估入園、孵化培育到轉化出園的全生命周期進行跟蹤管理,要指導協助在孵創業實體按省平臺要求完整錄入相關信息,準確記錄運營情況,及時受理其服務請求并反饋服務結果。
二、給予基地創業服務補助
每年度開展各級人社部門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及復評工作,對創業孵化基地進行滾動補助,定期開展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和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推動創業孵化基地服務能力快速提升,孵化實效實現質的飛躍。具體補助標準:創業孵化基地每吸納1家創業實體入孵,按每家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基地補助;創業實體在孵期間成功注冊市場主體的(在孵創業實體入孵前未注冊市場主體),按2000元每家給予基地一次性補助;創業孵化基地內的各在孵創業實體與勞動者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簽訂的勞動合同總人數超過50人的按3萬元每年的標準給予基地補助,超過100人的按6萬元每年的標準給予基地補助,超過150人的按9萬元每年的標準給予補助。被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的補助金額總數上浮20%,被認定為省級的補助金額總數上浮40%,被認定為國家級的補助金額總數上浮60%,就高不就低,每個基地每年享受創業服務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40萬元。
三、鼓勵基地開展創業服務和活動
支持湖南省創業創新導師團成員為在孵創業實體提供創業指導服務。對于每年積極提供創業服務次數多、滿意度高的創業創新導師,優先吸納為省級創業創新導師團成員;鼓勵優秀創業創新導師成立創業指導工作室,為創業實踐持續提供后續服務;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創業服務成果的方式,支持創業孵化基地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講堂、創業訓練營、項目展示交流等創業活動,為創業者搭建資源對接的平臺。
我市已建設省市區創業孵化基地共計24家,但截至目前確實沒有海歸主題的創業孵化線下平臺。若下一步確有海歸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成果,人社部門也將按文件精神執行對海歸創業孵化基地進行管理和扶持。
感謝你們對衡陽人社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責任領導:劉文文 承辦人: 張煜佳
聯系電話: 0734-8867021
抄送:市政府辦(2),市政協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