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國資委防汛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進一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有效防御洪澇災害,防范和化解超標準洪水等重大風險,加強市國資委各監管企業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支撐全市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防汛應急預案,編制本防汛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和委機關洪澇災害的防范與處置。
三、工作原則
防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制。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軍地協作,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防為先、防抗救結合的原則。
四、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市國資委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白潤民擔任,副組長由其他委領導擔任,成員由市國資委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為:
1、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導下,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防汛應急工作;
2、督促監管企業落實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防汛有關決定及應急工作部署和措施;
3、加強與市防辦有關防汛應急工作的聯系和協調,及時反饋防汛重要動態。
各監管企業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本單位防汛工作和災情緊急時具體組織突擊性防汛救災任務,確保安全。
五、工作措施
1、落實防汛責任制
督促各監管企業認真執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防汛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防汛指揮和工作機構,配強、配齊防汛工作人員和防汛搶險隊伍。
2、開展防汛安全檢查
進入汛期前,督促各監管企業組織開展全方位、全覆蓋的防汛安全檢查,尤其是沿江沿河區域的景區、在建工程和廠房等,及時消除各種隱患。檢查重點為:
水廠、排漬口(站)、泵站和污水處理廠。重點檢查日常巡查制度、預案落實情況,檢查設施設備養護運行情況;
排水設施。重點檢查排水泵站、排水管網運轉、疏通和養護情況,確保排水通暢;
地下空間及高空構筑物等設施。重點檢查各類地下空間、倒灌及排水措施落實情況,檢查高空構筑物、廣告牌、塔吊、腳手架和玻璃幕墻等方面的防風加固情況,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在建工程。重點檢查施工工地度汛措施和預案制定落實情況,檢查工棚加固情況,以及工地對周邊地區防汛排水的影響。
3、督促各監管企業完善防汛預案
督促各監管企業根據汛期氣候特點,結合企業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突出重要場所、重點部位,抓住信息傳達、組織指揮、搶險救災三個環節,組織必要的演練。
4、加強值班和信息報送
督促各監管企業在汛期加強值班力量,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重大災情和突發性事件,第一時間向屬地防辦、市國資委及有關部門報告。
六、物資保障
配合相關部門督促監管企業落實防汛儲備體系,儲備足量的防汛搶險物資、器材;防汛搶險儲備物資及運輸車輛均要明確專人負責,定點儲存,嚴禁隨意動用,隨時聽從緊急調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須立即補足。
七、應急響應
各監管企業要根據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的指令,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有關領導和搶險救援人員必須按時進崗到位,加強值班,并加強與屬地防辦和市國資委信息溝通。
根據洪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分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四級。
1、Ⅳ級響應行動
當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知啟動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防汛應急搶險隊伍處于待命狀態,市國資委機關和各監管企業要加強值班,值班人員密切關注天氣變化、雨、水、險、災等情況,適時向屬地防辦、市國資委報告。
2、Ⅲ級響應行動
當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知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行動時,防汛應急搶險隊伍處于戒備狀態。戶外作業單位應采取保護措施,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市國資委機關和各監管企業領導參與值班,優化調度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力量,密切關注天氣變化、雨、水、險、災等情況,隨時向市屬地防辦、市國資委報告。
3、Ⅱ級響應行動
當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知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防汛應急搶險隊伍處于臨戰狀態。必要時戶外作業單位應停止作業。
市國資委機關和各監管企業領導帶班,有關人員參與值班,加強值班力量,按要求做好信息調度、匯總與報告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及時向屬地防辦、市國資委報告有關情況。
4、Ⅰ級響應行動
當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知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防汛應急搶險隊伍進崗到位,進入應急作戰狀態,全力組織排險搶險,在第一時間內化解險情,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工作。戶外作業單位應停止作業。
市國資委機關和各監管企業領導、有關人員堅守值班崗位,做好信息調度、文字綜合、后勤保障等工作,一旦出現險情或災難,應親臨現場組織指揮,并及時向屬地防辦、市國資委報告。
市國資委防汛值班地點設市國資委機關209辦公室,值班電話:8811096,17369385112,傳真:881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