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本級部門,包括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使用當年公共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財政經費撥款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2019年度“三公”經費決算為3321.05萬元,同口徑比上年決算減少350.62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46.74萬元,比上年增加15.37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市2019年為開展對外經濟文化交流,赴國外交流學習合作的工作增加,相應增加出國經費開支,但控制在年度預算之內。
公務接待費730.41萬元,比上年減少292.8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嚴格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相關規定,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接待標準等。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543.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43.9萬元)。比上年減少73.15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公務用車數量減少,運行維護費支出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