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發布時間:2025-06-13 08:50
關于《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的解讀
為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規范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利用等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進資源化利用的意見》(湘政辦發〔2019〕4號)等文件規定,我廳修訂出臺《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現將政策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月,省政府制定發布了《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進資源化利用的意見》(湘政辦發〔2019〕4號),2020年1月,我廳報省政府同意出臺了《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細則》),《細則》的施行和貫徹落實,對規范我省建筑垃圾特許經營、排放、清運、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工作的深入推進,也出現了不少新問題,如相關部門職責不清,源頭減量措施執行不到位,建筑垃圾處置核準還有待進一步規范,資源化利用項目規劃保障還有待強化,再生產品推廣應用措施不足、全過程監管制度不完善等。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利用等全過程管理,提高我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需對《細則》進行修訂完善。
二、起草過程
2023年5月,正式啟動《細則》的修訂工作。前期,開展大量基層調研,多次召開市州主管部門及企業代表座談討論會,逐條修訂文件內容。先后兩次發文征求省直相關廳局、市州、企業意見,并在廳官網公開征求意見。11月中旬通過廳相關處室必要性、公平競爭性、廉潔性和合法性審查,12月5日廳黨組會審議通過。2024年1月29日,《細則》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省司法廳備案后正式印發。
三、主要內容
《細則》共分9章、40條。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重點修訂更新以下內容:
(一)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細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科學和技術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公安部門、自然資源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等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具體職責。
(二)壓實源頭減量責任。規范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將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落實情況納入施工圖審查和施工日常監督等。
(三)規范處置核準條件。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要求,規范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置環節的處置核準條件。
(四)完善細化激勵措施。細化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激勵措施,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優先使用再生產品,明確使用部位和使用比例,提出將再生產品的使用情況納入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評、綠色建筑星級評定、綠色施工工地確定、綠色建造項目評定等內容。
(五)建立全過程監管制度。明確建筑垃圾排放、運輸、處置等實行全過程聯單管理制度,各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利用聯單對建筑垃圾的排放量、運輸量及處置量是否匹配進行全程監督管理。
(六)強化工作考核評價。明確定期開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督導和調研評價,并將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納入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高質量發展考核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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