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生存和發展所需的工程性及社會性設施總稱,分為工程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兩類。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衡陽市區人均機動車輛保有量也逐年增加,原來的城市基礎建設已經越來越難以承受現有的發展規模。在老城區、在客流量和物流量特別繁重的城市主干道上,有不少下水道井蓋由于年久失修或來往車輛的碾壓或破損或下沉,逐漸影響到城市的美觀和行人的通行安全。而據了解,衡陽市建成區主次干道路面及人行道上窨井蓋種類有雨水、污水、供水、燃氣、供電、弱電通信等六類,材質主要有鑄鐵、混凝土、復合材料等三類,維護管理按照"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產權單位有市市政公司、市道路公司、有線、移動、聯通、電信、城通管網、天然氣、水務、國網電力、市路燈管理處、市公安局、衡陽警備區等13家單位,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由各產權單位各自負責。但是,城區居民對井蓋的管理權限一般都不了解,這也導致了面對破損的井蓋,群眾卻不知道找誰的尷尬景象。
個別社區在日常工作中也會不時會接到居民反映社區內的下水道堵塞、化糞池漫溢、陰井蓋破損等情況。
還有地下通道破損現象也較普遍。如石鼓區政府和市人防辦之間有一條重要的地下通道,本為方便前來辦事的群眾穿行而設置的,但因內部維護欠佳導致出現了不少隱患,如:地下排水通道井蓋缺失,又無圍擋或明顯警示標志,里面有大量臟水積壓,且落差大晚上很容易發生行人掉入的危險;通道內日光燈多半不亮;排水溝損壞嚴重;通道路面坑洼較多,對非機動車輛過往很不友好。
城市基礎設施既關系基層民生,更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標志,是一個現代城市的門面擔當。維護好城市的基礎設施,不僅能夠減少事故的發生率,更能提升城市的親和力和吸引力,是促進城市發展的另一個"隱形的手"。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加強巡檢力度。交通、住建、市政、人防等部門要加強對于交通設施的巡查檢查力度和頻次。并建立與屬地的村、社區的聯系,明確權責,讓村、社區能夠第一時間發現破損的基礎設施,并上報職能部門及時處理。而主管單位也要調動各方面力量,加快實現由突擊性巡察,向經常性、長期性管理的轉變。
二是加快維修進程。交通、市政等部門要加快對于已經發現并上報的破損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對于大面積破損,要設立警示標識,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引發輿情而對城市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同時職能部門要每年留足充裕的維修經費,并做到隨壞隨修,專款專用。
三是強化監督效果。建設監督舉報平臺,暢通群眾發現、舉報問題的通道,尤其是要確保維修的進度和后續效果。并將維修公司、所用的費用通過公開平臺在一定的范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評價。